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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住院费用由谁付?
释义
    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一、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由谁追偿
    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二、交通事故主责受伤严重无钱医治怎么办
    交通事故还没有处理的时候没钱治病的,如果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或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又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三、轿车撞人肇事司机要先垫付费用吗
    轿车撞人肇事司机可以先垫付费用,但不是一定要先垫付的,可以由交强险公司先垫付,或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根据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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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