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去世房子可以妹妹继承吗? |
释义 | 姐姐去世房子可以妹妹继承,如果是按照遗嘱继承的话,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话,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一、法定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 1、继承遗产的排位指的就是,当被继承人身故以后,依法继承其财产的人的排名顺序。 首批次排位:法定的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的孩子、当事人的父母。 次批次排位:当事人的亲生兄弟姐妹、自己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2、法定的继承流程开启以后,首先由首批次继承人继承,次批次继承人不能参与。若并无首批次继承人的,才可以由次批次继承人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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