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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官司律师费用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受理费
    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诉讼费的交纳,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计算公式
    (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作交纳的,具体收费办法是: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0元。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3)申请费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按规定交纳的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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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