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将被告答辩状送给原告? |
释义 | 民事答辩状副本需送达原告,法律规定被告收到起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原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审理。答辩状可针对起诉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有的放矢的阐述,提供证据支持。被告需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保护原告知情权。超过法定期限未提交答辩状将被视为放弃,法院不再接收。 法律分析 民事答辩状副本要送达原告。 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这样,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要求,对如何合理合法及时处理好案件。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2条规定:被告应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从而给予了被告在法定期间提出答辩状的义务,这也是对原告知情权的保护。在实践中,审判人员也要严格遵照执行,被告未在法定期间内提交答辩状的,应视为放弃提交,对被告超过法定期限提交的答辩状,不再接收。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副本后的五日内送达原告。答辩状的提出对于双方当事人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和要求,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案件并做出合理判决。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被告应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以保护原告的知情权。审判人员应严格执行规定,不接收超过法定期限提交的答辩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三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公布。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档案所有者有权公布。 公布档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七十五条 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告知其资助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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