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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会行使什么职权
释义
    法律分析:
    股东会的职权有选举和更换董事以及监事,并决定董事、监事的工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不由股东会决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各种报告以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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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