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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合同中未约定免责事项,是否可以忽略?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双方协议,其中应约人需要按照合同条款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则需要在意外事故发生后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合同中未约定免责事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仍然有效,双方需要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
    1. 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合同所未约定的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交易习惯处理;不能确定交易习惯的,参照与该合同有关的类似交易处理。”
    2.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有关保险的内容和有关保险责任、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及其他内容。”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当事人可以以交易习惯的形式处理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但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综合以上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中未约定免责事项不能被忽略,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交易习惯予以处理。如果发生争议需要诉讼解决,法院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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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