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婚前买的房还没还完贷款,能过户到我2岁的儿子身上吗,孩子由女方抚养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在房屋剩余贷款还未偿还完毕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但不同的地区,政策也有所不同,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建议详细咨询一下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的,那么对于该房产,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依法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就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温馨提示:实践中关于结婚前买的房子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可能还会涉及到父母出资等具体问题,建议具体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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