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10%,且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的最高额度。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业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担保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担保。业主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应当向承包商提交业主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一、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不得同时为同一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下列保证担保: 1、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和承包履约保证担保; 2、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和预付款保证担保; 3、劳务分包付款保证担保和劳务分包履约保证担保。 二、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7、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