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诉部门寻找押金不退的解决方案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如果租房押金未被退还,劳动者可以投诉给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也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如果房东扣除押金,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在租房期间,承租人有义务按时交纳租金,如果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法律分析 若劳动者逾期未退还押金,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退还,并按每人500元至2000元的标准处罚罚款。若此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收取押金。若劳动者遭受损失,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一、租房不给退押金如何投诉 不给退押金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方法解决问题的,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 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大致如下: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法、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提醒您注意,剩余的押金在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扣除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结语 逾期未退还押金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也给劳动者带来了损失。劳动者应当及时退还押金,否则可能会面临罚款和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则应当在招用劳动者时明确告知,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如果劳动者遭受损失,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章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章,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章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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