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彩礼钱是否算婚前财产? |
释义 | 彩礼钱是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或女方父母的财产。婚前购置的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可酌情返还。根据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可要求退还。彩礼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彩礼钱是属于婚前财产吗? 彩礼钱是属于婚前财产,彩礼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情况之下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要求退还彩礼的话,需要严格的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确定的,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彩礼在支付的时候通常情况之下,都是属于婚前所支付的,因此,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一种财产。也就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语 彩礼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女方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彩礼款项符合以下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彩礼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财产分割时不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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