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方式予以强制执行。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法院可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在经查实并非是被申请人拒不将子女交申请人抚养,而是基于子女的意志不愿跟随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法院可裁定终结执行,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