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对离职员工工资的规定 |
释义 | 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或根据地方规定进行支付。公司不可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变更需经劳动者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员工工资能否与债务相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种类、品质相同可抵销,否则需协商一致。 法律分析 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或者有些用人单位是会在下个月发工资之日结清离职员工的工资。 一、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 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规定如下: 1.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 2.各地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公司可以降低员工工资吗 公司不可以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公司降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必须先取得职工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三、员工工资是否能用债权相抵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结语 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公司不得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变更工资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至于员工工资是否能用债权相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协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可以抵销债务,但需注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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