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关于律师在会见期间获得的证据材料是否会被对方律师知晓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涉及到保密协议或者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问题,律师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保密性。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则需要根据证据所涉及的具体法律程序和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或者律师向法院提供证据材料,应当提供原件或者经过法院核实的副本。当事人或者律师拒绝提供证据材料的,可以由法院责令其提供;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为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不存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百零五条:律师代理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查阅本案有关材料,但不得查阅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受法律保护的内容。 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提供证据材料,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证据材料的保密性和合法性。如果涉及到保密协议或者保密信息,律师需要严格保密;如果证据材料没有受到特殊保护,律师可以在合法范围内提供证据材料,但需要在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程序的框架内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