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拘留、逮捕、羁押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强制措施,而申请律师会见则是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合法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向律师申请会见: 1.首次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24小时内,有权向律师申请首次会见; 2.重要情况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所涉及的案件具有重要情况或者案情复杂,需要律师协助的,可以向律师申请会见。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况,律师申请会见可能会受到限制或者被拒绝; 3.紧急情况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向律师申请紧急会见。例如,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身体状况突然恶化或者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羁押的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律师受聘后应当及时会见被委托的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羁押的被告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向有关机关、组织或者人员提出控告、检举或者申诉;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聘请辩护人、请求保释、减轻强制措施或者改变强制措施等。 第三十七条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羁押的被告人,可以向律师申请会见,并可以授权律师代理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检举或者申诉。律师会见和代理行为应当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