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认缴制和实缴制区别在哪 |
释义 | 认缴制和实缴制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 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公司;实缴制公司涉及到财产安全类公司。 一、公司亏损股东拒绝出资应该怎么办 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既是一种约定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义务。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表现为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股东拒绝出资会有以下几种法律后果:1、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2、限制股东权利。3、解除股东资格。4、清偿公司债务。5、公司清算时缴足出资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在公司一般是认缴制,不用实缴,但认缴的金额不可随意,在公司资不抵债,需要承担责任时,公司股东应在认缴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多少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没有限制的,没有最低资金的限制。根据当前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已经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金,并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因此除了部分特殊行业开设公司时有相对应的注册资金的规定外,其他普通的有限公司没有注册资金限制的。 我国现在注册公司具体修改如下: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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