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安置就医手续的办理方法如下: 1、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2、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3、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为: 1、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2、转诊转院:在本地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出; 3、急诊:参保者外出,在外地疾病突发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手续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