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王孝顺律师为劳动者赢得赔偿! |
释义 | 近日,河南轩文律师事务所王孝顺律师收到仲裁委调解书,为一名劳动者争取赔偿6万元。 马某于2022年2月23日入职某公司,岗位为镀锌机修工。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马某基本工资6000元,实习期2个月,实习期满另有产量补贴,合同期限为三年。 2023年3月,马某接到人事部的通知,称公司效益不好,不需要那么多人,让马某回家待岗,有合适工作岗位后再行安排。从2023年4月1日起,马某开始待岗。待岗期间,马某多次与公司沟通安排工作岗位,但公司一直未安排,也未支付待岗期间的最低保障工资。在职期间,公司安排马某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马某除生病请假外,基本每月都是满勤,公司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王孝顺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基于上述事实,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待岗期间最低保障工资及在职期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应当依法支付的劳动报酬。 案件经过开庭,王孝顺律师据理力争,最终经过调解,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各种赔偿共计六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轩文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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