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贷的判刑标准 |
释义 | 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放高利贷的行为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也就是不会被判刑。但如果放高利贷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集资诈骗罪等刑事犯罪时,才会构成犯罪。 一、以前放高利贷现在没放了,违法吗 国家是不允许放高利贷的,对于高利贷高出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是属于无效约定,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至于放高利贷会怎么样,因为高利贷行为只要未涉及到双方冲突而威胁到对方的人身安全,只能算是民间借贷纠纷,但如果出借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会受刑事处罚。 二、民间放高利贷犯法吗 民间放高利贷是违法的,但不构成犯罪,放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法律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出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要求贷款人退还已收取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如果贷款人收取了大量利息,应该及时还款。 一、高利贷起诉法院会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1、审判时对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不予保护;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百分之三十六,超过的那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3、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放高利贷的判罪如下: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三、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利息怎么主张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36%,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36%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高利转贷罪与高利贷的区别在于高利转贷罪是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如果出借人利用自有资金高利放贷给他人,属于民间借贷中的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高利转贷罪。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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