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约合同是否可以转化为本约合同上的 |
释义 | 商品房预约合同一般不可以转化为本约合同。当事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应当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房屋认购协议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房屋认购合同的有效期是永久性的,不会过期,除非双方同意。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与本合同的关系。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为建立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 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不直接确认商品房买卖结果,因此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协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件。。 二、商品房的认购书有哪些条件 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就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文书,主要是确认购房者在将来某个时间与开发商进行进一步洽谈、签订购房合同的预约。 必备条款如下: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三)房屋价款计算; (四)定金; (五)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三、认购意向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认购意向书的法律效力: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签订的认购书有法律效力,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可以认定为有效。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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