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口头遗嘱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是在紧急情况下立的。如果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二、立遗嘱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不能是下列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五、遗嘱的内容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一、代书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代书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构成要件有何区别 自书遗嘱的构成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内容不得违法,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 代书遗嘱的构成要件: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以是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智力不健全的人。 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写遗嘱的人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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