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夫抚养费如何协商? |
释义 | 如何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通过催告和起诉解决。离婚后,父母需承担抚养义务,提供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子女可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协议数额的要求。抚养费根据实际需要、负担能力和生活水平确定,一般为月总收入的20-30%。无收入者可依据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若一方无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拒不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一、怎样问前夫要抚养费用? 先催告对方,若对方仍不支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指为其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我国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论是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而另外一方则需给孩子相应的抚养费。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结语 离婚后,如何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首先,催告对方支付,若无效可通过起诉解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另一方需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协议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子女可在必要时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费用。抚养费数额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无固定收入者可参照总收入比例确定。如存在减少给付情况,可减少给付。如对方不执行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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