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
释义 | 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赠与是为了受赠人的利益而从事的行为,因而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有偿合同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2.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虽受有利益,但又需履行约定的义务。如赠与的财产有瑕疵,必然导致受赠人所受利益有所减损,这便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相对应,使受赠人遭受损失。为保护受赠人的利益,并求公允,应由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就受赠人履行的义务而言,有如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地位,因此,赠与人应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同一的瑕疵担保责任。 3.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并且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既有主观上的恶意,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因赠与财产的瑕疵给受赠人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但没有给受赠人造成损失,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赠予合同双方的义务有什么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 1、转移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以下两个例外。首先,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卖方同等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的赠与。二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缺陷或者保证赠与财产无瑕疵,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受赠人的主要义务是: 受赠人有权免费获得赠与,但赠与合同约定承担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赠与属于附属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当在赠与价值范围内履行附属义务。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受赠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其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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