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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复核应明确审理期限是什么
释义
    对于死刑复核的审理期限,法律是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的。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
    一、高院二审维持死缓判决由谁复核
    高院二审维持死缓判决,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3、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对于重新审判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二、死刑需要陪审团同意吗?
    中国没有陪审团机制。死刑由最高人法院核准。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应当由高级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核准是指由各市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
    三、真的要核准死缓吗
    我国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仍然是需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核准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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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