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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之债请求权有哪些
释义
    一、合同之债请求权有哪些
    合同之债的请求权其实并没有固定种类,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确定的,这也就形成了合同之债请求权多种多样的情形。例如最常见的支付价款的合同之债请求权;也有归还手机、归还牙刷、归还蛋糕的合同之债请求权。
    二、请求权是什么意思
    1、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内容的利益,而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实现自己利益。
    3、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4、请求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只是某权利的内容(权能)。
    5、请求权连接了实体法与程序法,民事诉讼以此分为确认、给付、变更之诉三种。
    6、债权的权能除了请求权之外,还包括"选择、解除、终止"等权能。
    7、债权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时,债权虽然减损了其强制力量,但仍然存在。债务人仍为履行之给付者,不得以不知时效为理由,而主张不返还。
    三、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为多久
    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为三年。
    债权上的请求权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受到损害时产生的请求权,以及因其它权利受到侵害而恢复原状不能或不充分时所进行的诉求金钱弥补的债权请求权。按照传统债权理论,债权请求权可以划分为基于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之债产生的请求权、基于合同之债产生的请求权、基于不当得利之债产生的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请求权。这四种请求权都是依据债权而产生的,而债权是在社会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债权请求权能否适用诉讼时效就要从社会交易的角度来分析。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合同之债请求权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合同之债的请求权范围并不由法律固定,而是根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是如何约定的而确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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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6: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