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以及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如为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协议离婚需就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 1、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保证身份证上的名字、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结婚证上的一致; 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要是集体户口的话,要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双方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原件,一般是要求一式三份。 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需要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1.离婚协议书;2.结婚证和身份证;3.户口簿;4.房产证和车辆证明(如有);5.子女的出生证明(如有);6.财产分割协议书(如有)等。其中,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最重要的文件,应该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结婚证和身份证是证明双方身份的必备证件,户口簿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明。如果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财产分割协议书也是必不可少的。总之,准备好这些材料,可以让离婚手续更加顺利快捷。 结语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书最重要。如有共同财产需分割,还需准备财产分割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时,需确保所有材料的信息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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