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合同纠纷解决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拆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通常是协商、行政裁决、起诉以及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双方签订了拆迁合同之后,因各种原因产生争议或出现违规行为时,首先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解决,若是协商未果,则可以通过相关仲裁机关进行裁决,若是对裁决结果不服,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方胜诉则可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条,拆迁房屋有权属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和拆迁货币补偿金及住房改善费的提存公证。 一、合同纠纷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一)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 (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 (三)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 (四)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 二、拆迁公司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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