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另一方能够采取下列方式离婚: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一、离家出走算不算分居呢? 离家出走算分居。由于感情不和离家出走的,算是分居。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需要受理,并且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庭怎么解决 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庭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按缺席审判处理; 2、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