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是否需要缴纳生活费 |
释义 | 服刑不需要缴纳生活费。 1、服刑期间是要劳动的,所产生的价值远远超过生活标准,遇到问题,主动向警官汇报。 2、与警官交谈时,如实陈述、回答问题,另外需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爱惜粮食,不乱倒剩余饭菜。 服刑期间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2、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3、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4、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5、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 第五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伏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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