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能转让股权吗 |
释义 | 在我国若是有未如实出资的股东,也是可以转让股权的。股东对股权享有处分权,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负有足额缴纳的义务,但不影响股权转让。 一、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有哪些?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非常普遍,公司转让股权要按照特定的法定程序,其主要流程如下: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要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3、凡涉及国有资产的股权转让,都应进行资产评估;4、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的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5、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6、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完成。 二、用股东变更需要交哪些税 股东变更需要交税,需要交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股东变更就涉及到股权转让,双方就需要按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对于转让股权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的,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法人股东,则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股权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赠与协议有效。因为股权本质上是股东的一种财产权利。所以股东享有随意处分该项财产的权利,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可以任意选择有偿转让或者无偿转让。但不论采用哪种方式完成的股权转让,都需要缴纳相应税款及完成公司章程的变更和工商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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