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户口不在一个地方起诉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地法院管辖;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被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常住地由原告起诉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