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1、受理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调查 (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3、询问 (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4、决定 (1)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有证据能够证明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2)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罚。 5、执行 (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3)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总的来说,只要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肯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这种案件,如果没有详细的案情,没办法准确分析处罚标准,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的治安管理的处罚方式也很多。 一、警察传唤不去的后果是什么 警察传唤不去的后果是会被公安机关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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