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市社保卡怎样转到参保地 |
释义 | 社保异地转移步骤如下: 1、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1)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 (2)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 (3)个人身份证 2、第二步: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3、第三步: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1)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2)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并打印,很多地方都会用到这个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3)问工作人员,填一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4、第四步:最后,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社保卡异地转移的办理方式为参保人先在原参保社保机构申请迁出社保关系,并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之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工作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合并,最后由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接收手续。社保外地转回本地需要携带身份证在外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参保凭证等去本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保险转移手续,由本地的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交接。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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