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共有住房,就是两人一人一半,一方死亡,需要办理 继承 一半产权。 需要在无 遗嘱 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 继承人 ,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这一半。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继承费用,评估费千分之六,一半住房评估价的百分之二为公证费,还有过户手续费几百元。 继承后卖掉,需要缴纳 契税 依据面积九十平以下百分之一,买家二套买人契税就是百分之三, 印花税 万分之五,满五年持有的住房免除营业税,还有缴纳手续费几百元,以及继承部分价格,减去办理继承时候花费,这个差额百分之二十的 个人所得税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