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董事只要对公司造成损失是不是都要赔偿
释义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职务时产生的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源于未能履行应尽的义务,从而导致公司受到损害。但是并不是执行职务时任何情况下形成的损失都要赔偿,关键取决于以下三点:
    一、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产生的责任不是损害赔偿责任,则属于其他民事责任;
    二、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产生的责任,属于行为人造成的,与经营中的风险产生的责任要区分开,正常的经营风险一般不作为个人责任加以追究;
    三、对公司造成的损害才会产生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参考公司法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有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具体包含公司空壳经营、公司人格混同、股东操纵公司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23: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