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主体不合格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技术合同的主体较其他合同主体具有更大的广泛性。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科学研究和从事发明创造是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的;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特别是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也是有着科技法律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并且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 因此,任何公民,不受其职务、职业、年龄等限制,只要具备履行技术合同的能力,都可以订立技术合同。抓住技术合同的这一点,对于我们正确认定技术合同的效力十分重要。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时,只要合同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就不能以合同主体不合格而认定合同无效。 一、订立技术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干扰乱社会经济次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意义有哪些 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着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