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车损险: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2、第三者责任险: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3、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实行20%的免赔率。4、车上货物责任险:实行20%的免赔率。5、盗抢险:全车损失实行20%的免赔率。6、无过失责任险:实行20%的免赔率。7、自燃损失险:实行20%的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无免赔率。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