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金是不是要返还 |
释义 | 离婚三金正常情况下是无需返还的,归女方所有,但是如果男方因婚前给付三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那么男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给付的三金,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