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人大已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一部分轻罪前科记录,将六个罪名从“污点罪”向“流量罪”的转变,为相关人员减少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影响。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也会被认定为犯罪事实并记录在案,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污点罪”。这对涉及到招聘、任职、申请社保等方面的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此,国家人大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取消了一部分轻罪前科记录,并调整了包括非法持有毒品、赌博、寻衅滋事等六项罪名的认定标准,避免由于污点罪而引发的一系列不公平问题。 取消轻罪前科记录意味着什么?取消轻罪前科记录可以缓解相关人员在工作、社保等方面的影响,降低其获取一些公共资源的门槛,使得他们融入社会的成本更低。另外,取消轻罪前科记录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意味着法律对于人民群众所关注的题作出了积极的回应。 取消轻罪前科记录是一个仁义之举,符合法治精神和公正原则。对于那些因为轻微违法行为而带来长期后果的案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更加灵活的解决方案。有了这样的政策,相信会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同时也能够促进社会从容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处理案件中,应当将被依法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取保候审的人员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立功情节等纳入量刑考虑,并将不满三年的犯罪记录,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