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借款人死亡后遗漏下来的债务是否需要继承人来处理,取决于贷款的用途。如果贷款人的贷款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就属于家庭的共同债务,全体家庭成员都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如果家庭成员否定贷款用于家庭生活中的,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贷款只是用在已经死亡的借款人自己的个人目的上,并没有投入到家庭使用中的,继承人就没有继续偿还的义务。如果不继承借款人的遗产,当事人就可以不用偿还债务了。借款人死亡之后,其尚未偿还的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有亲人为该借款人担保贷款的话,那做担保的亲人在借款人死后,就要为其偿还欠款。如果没有担保人,借款人所欠贷款由其遗产来偿还,遗产偿还完欠款后剩余部分,再由继承人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