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三十六条 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 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 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