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以外的人能分得遗产吗 |
释义 |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所以继承人以外的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分得遗产的。 一、继承人的范围 民法典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可见,对继承人范围的突破,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 首先是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所谓依靠被继承人扶养,是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经济上的相互供养、生活上的相互扶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其次是对被继承人生前扶养较多的人,该扶养并非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 最后是“适当分得”。即便满足第一或第二项要求,通常情况下,要求分得遗产份额的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应不超过继承人应继承份额,且该请求不等同于剥夺或限制原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房产遗产继承确定份额 一、房产遗产继承确定份额 房产遗产继承的份额有: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法定继承人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分配的规则 遗产分配规则有份额均等原则、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适当照顾的原则。其中适当照顾原则是指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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