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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就可以宣判?
释义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法定情形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根据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具体的处理流程是:
    1、报案;
    2、公安初查;
    3、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4、采取强制措施;
    5、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6、审查起诉阶;
    7、检察院提起公诉,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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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