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
释义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是:行为主体可以就争议先进行协商,冷静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定或约定的其他方式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起诉实施和主管的相关单位。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做出应有的判断,判决使用权归哪一方,如果是实施和主管部门有责任的话,需要对个人或者是企业做出一定的赔偿。 如何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纠纷?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怎么救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要救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该纠纷涉及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所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救济其权利。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双方转让的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与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的方式有: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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