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这些部分: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产品类型、生产条件、工艺流程、建设地点、条件等都要通过可行性研究分析比较,并提出报告供决策部门决策;2、项目施工的质量;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实体形成的阶段;3、建设项目方案决策的质量决策;所选择的项目方案直接成为项目设计的依据,也就是从大方向上确定了项目今后的产品方向、规模、经济效益等基本格局;4、项目设计的质量;设计是影响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可行性研究、决策基本正确的前提下,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质量的格局就取决于设计的精心构思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规模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