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如果是未成年人的日常花销,张小某是无权再要求张某负担,因为200元的抚养费已经包含以上花销;但该7000元的医疗费,因为数额比较大,张某每月仅支付200元是无法满足的这项开支需求,对王女士也是不公平,所以张某也有义务承担一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