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款是否缴增值税呢? |
释义 | 政府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用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增增值税。但国税总局没有明确建筑物拆除是否缴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并不属于以上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征收范围。因此,我们认为取得建筑物拆迁补偿款也应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 一、政策性搬迁补偿有哪些 1、土地使用权补偿费 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是《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八)土地所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2、房屋建筑物(含装修、附属物): 如果房屋建筑物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则可选择简易计税法,按照取得的房屋建筑物补偿收入扣除取得房屋建筑物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说,对超过取得原值部分的补偿收益缴纳增值税。 如果房屋建筑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则应选择一般计税法,按照取得的房屋建筑物补偿收入作为销售额,按照11%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项税额,允许从当期销售税额中抵扣。 3、机器设置的补偿: 若不能搬迁,经移动后即灭失,只能拆除处理,则应该按照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算缴纳增值税。 若搬迁后可以继续使用,收到的补偿费应该是对其搬运、安装的补偿,应分别运输服务、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搬迁时实际发生的运输服务、安装服务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各类补助费用补偿 对于拆迁企业收到的停工补助、搬迁补助、过渡补助费,是作为因为政府政策性搬迁对拆迁企业的政策性补偿,实际是政府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增值税。 二、建筑工程款要交税多少 建筑安装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建筑安装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 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注意营业税修缮(不动产、构筑物)与增值税修理的划分; 自建自用、自建出租、自建投资的建筑物,不是建筑业劳务的征税范围; 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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