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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酒驾致人死亡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
    

法律主观:
    


    1、 醉酒驾驶机动车 肇事致人死亡 ,如果不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 危险驾驶罪 ,应处拘役和罚金。 2、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同时 构成危险驾驶罪 和 交通肇事罪 ,要对肇事者就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 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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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1: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