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管合同诉讼纠纷要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