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为,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的,可当场予以登记,或在受理后的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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