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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的主要类别有什么
释义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有下列种类: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本担保与反担保。
    一、反担保要求是什么
    反担保要求如下: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债务人才能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书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记或者转让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让占有手续。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适用于担保的原则、方法、标的物和类型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担保、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与担保没有区别。
    二、怎样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方法:
    1、担保人免责条件不同:在一般担保中,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连带担保中,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的先诉抗辩权不同: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担保人可以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3、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不同:一般担保人只有主债务人不履行的义务,即补充;连带责任担保中的担保人和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在担保范围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担保人索赔。
    三、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该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和其余担保人追偿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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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3:44:00